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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始终低著头,默默听著他的话。
「总之,真的很对不起,让你受到这种惊吓。」
他把我送到家门口,自己又钻进计程车里。我感觉他的掌抚过我的脸,有什麽冰凉的东西贴在我的胸手,我低头,才发现竟然是那条金属十字架。他不管我的意愿,把他挂在我胸前,夜色里,金属的色泽反射著月光,和他的眼神一样安静:
「很谢谢你为我指路,再见。」
这是第二次的交集,他第二次与我道别。那个时候,我真的从未想过,我和他还有任何再见面的可能,就算有,我也不愿意。
时间这种东西,如果不仔细去咀嚼的话,总是过的异常的快。有一天,你开始频繁地去机场送人、开始收到大量的红帖、开始有朋友带著孩子来看你,你才会惊觉,你已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你所不熟悉的人。我从研究所毕业,当兵当了两年,进了托福补习班,为自己留学做准备时,才惊觉到光阴的流逝。
我依然经常被人拦下来问路。但与以往不同,我总是冷淡地回一句「我不清楚,请你去问别人」,因为一但为人指路,我直觉就会想起不该想的事情,那些令我心烦意乱、想忘却忘不掉的锁碎往事,我一点也不想碰触。
但奇怪的事,我的冷淡丝毫不减我身为路神的魅力。路人还是会以朝圣之姿向我扑过来,甚至当我试图跑掉时,他们还会发足追我。
我申请到纽西兰的奥克兰大学,今年春季,在同事的协助下,打点好一切住宿事宜,向家人朋友道别,在开学前一个月提早抵达那片新天地。我一下飞机,就被人用陌生的英语询问厕所在那里,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,看来路神走到奥克兰还是路神。
我在宿舍里住了几天,熟悉南太平洋宁静的风貌。被压抑的种种往事,竟然不顾我意愿地涌上心头,我在去年夏天受洗成为基督徒,随身带著那串金属十字项鍊,个中原因,我也不知道是为什麽。
那天,我步行到宿舍旁边的肉店。我必须说台北虽然脏乱,但实在是个方便的地方,到处都有便利商店,奥克兰连7-11都找不到,实在令人头痛,我在这里几个月,最想念的竟然是一罐五十的特大号御茶园,想到让我心痛的地步。
我提著袋子走过十字路口时,有辆白色的audi在我身边紧急煞停。根据过去的经验,我马上知道是怎麽回事,果然车窗很快被摇了下来,有个人探出头来:「请问一下,离这里最近的……」我冷淡地撇过头,用不甚标准的英文说道:
「对不起,我刚到这里不久,不认得路。」
问路系列问津四
我才踏步想走开,但袖口竟被人一拉。我吃惊地回过头来,那双熟悉又陌生的眼跳入我的视线。
你可曾相信,一生中被同一个人问路三次?
他的视线首先落到我的金属十字架上,我下意识地用手按住,彷佛害怕被察觉什麽似的。他的唇慢慢咧开了,一如他从前的笑法,然後开口:
「我现在在保险公司上班,被公司调派来奥克兰。」
我愣了一愣,没想到他竟先向我坦白。我的脸一下子烫了起来。
「我在这边念书。」
「还是念书?」我看见他的眉微不可闻地一皱,随即舒开,
「念硕士?」
「博士,硕士学位在台湾就拿到了。」
「念这麽多书要干嘛?写书吗?」他笑了起来,後面的车很耐心地等待他,不愧是奥克兰,在台北早就喇叭干你娘齐飞了。
「不知道,回台湾当教授吧。」我说,不自觉得聊起来。如果有人在旁边看,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。他听到「教授」一词,微微皱了皱眉头,显然是想起了他那小妻子的父母。他回头看了眼後头的车,对我比了比助手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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